金融虎讯 12月26日消息,广东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公告称,对饶德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决定不起诉。
公告称,检察院认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侦查终结的饶德仁、陈朝富、雷宝、赵婷、李卓、张开朗、张凤、刘勇、任红霞、巩春阳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经检查院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认为饶德仁等十名犯罪嫌疑人实施集资诈骗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还披露了蓝金所涉案金额信息。截至2017年2月15日,蓝金所以保本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存款约人民币2亿元(暂未出审计结果),直接造成投资用户损失高达1892.6万元。
检察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害人如不服本案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此前,在今年10月1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饶德仁、刘勇、张开朗等9人(涉案公司深圳市蓝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报送检查院审查起诉。
目前,蓝金所官网已恢复访问,此前曾一度无法打开。12月20日,蓝金所发布《关于继续催收逾期借款的通告》。通告称,被羁押的管理人员被获释放。通告还表示,投资人通过蓝金所平台出借给借款企业的投资款项还没有收回,作为平台的经营者,我司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各位投资人向借款企业追回投资款项。为此,我司将继续派遣人员向借款企业催收,并协助各位投资人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不过,对于回款的进展,官网暂时没有更新的通知。
蓝金所事件始于今年1月,今年1月6日,唐国强在其个人微博发布了一则律师声明,声明称,蓝金所发表的一篇名为《牵手唐国强的蓝金所,国资背景迎来发展的春天》为不实宣传,唐国强个人与蓝金所无任何业务合作事宜,蓝金所的网贷业务也与唐国强个人无任何关系。唐国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1月16日,蓝金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有个别借款不能按时归还本息,因此导致部分投资人的回款延误。
当时蓝金所提出了4项应对措施,不过,这份公告并没有阐述平台逾期问题的实际内容:不但没有明确说明逾期的金额、标的、借款企业等信息,对于如何还款,投资人补偿等更是没有详细说明。
随后,针对逾期,蓝金所发布了近10条公告更新情况,并停止发放新标的。
1月18日,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蓝金所总部大门紧锁,无人上班。大厦物管工作人员称,五六天前管理处就注意到公司没有开门。
今年2月,投资人在第三方平台发帖称,已经向警方报案,蓝金所案件正在受理。
今年3月,据金羊网报道,广州火车东站派出所抓获一名网上女逃犯赵某,该嫌犯便是蓝金所的高管。据当时的报道,赵某涉嫌利用互联网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诱惑的投资者有9万余人,涉案资金高达6000万元。
据当时的报道,嫌疑人赵某今年33岁,籍贯系山西省武乡县。早年,赵某南下深圳闯荡,后来创建了深圳市蓝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蓝金所由深圳市蓝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四个股东中其中之一为中国正信(集团)有限公司,据其官网介绍,该公司的性质为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信息显示,2016年4月,中国正信认缴1500万元,实缴600万元。蓝金所客服人员表示,2015年3月,中国正信以1500万元获得蓝金所30%的股权。早在2016年7月22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蓝金所股东中国正信是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据了解,2016年6月,中国正信因未支付申请人工程款1050万元,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