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融在线非吸案宣判:负责人获刑9年 涉案23亿波及万余人
小贷 金融虎 · 2017-12-15 08:16:45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主导这起涉案23亿余元,涉及投资人多达1万余人非吸的被告人刘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金融虎讯 12月15日消息,“盛融在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近日一审落下帷幕。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主导这起涉案23亿余元,涉及投资人多达1万余人非吸的被告人刘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据广州白云法庭通报,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刘某军、李某君在未取得国家银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经营管理的志科公司架设的“盛融在线”网贷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注册会员、充值投资标的项目等方式,采取高息(约年利息20%)回报的手段非法吸收社会民众等大量不特定对象的款项,并投入了房地产、借贷等高风险行业,自2015年起致使大量民众投入的款项未能返还。经审计,志科公司通过“盛融在线”网贷平台吸收的款项达23亿余元。

另根据提取的志科公司“盛融在线”网贷平台服务器中的原始电子数据记录进行审计,该网贷平台共有投资用户1.2万余人,其中已报案用户为1492人,该1492人未收回金额为3.26亿余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4日上午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军、李某君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二人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家庭状况,决定对被告人刘某军、李某君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李某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刘某军、李某君的违法所得、财物,追缴不足部分责令上述两被告人退赔,并按各投资人未收回金额比例发还各投资人。

被告人及辩护人当庭表示庭后考虑是否上诉。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盛融在线成立于2010年11月,是广州成立最早且规模最大的P2P平台。公司实际注册名称为志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法人为刘志军,合伙人为李敏、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广州凯炬科技企业孵化器。

3000万坏账引发兑付危机

2015年春节前夕,盛融在线传出提现困难,恐慌情绪在投资人中蔓延,导致大量投资者纷纷要求提现。 

2015年2月11日危机爆发。盛融在线曾在其官网公告称,因为“近期新系统上线集中出现较多展期,且年关大量提现,造成平台资金紧张”,待收2000元以下的用户在回款后可以自由提现,其他投资人都需要分批收回资金。这家成交规模逾百亿的平台出现提现困难,顿时引起了业内关注。 

据长江商报报道,引发此次挤兑事件的,是原本只有3000万元的坏账。突然涌现的大量投资人提现,金额高达4.3亿元。因为投入到项目的资金尚未到期,无法收回。而按照当时的惯例,都是平台兜底,平台无法筹集到这么多资金,只能宣布停业。 

3月9日,盛融在线官网发布公告,称投资人提现金额只能为账户余额的5%。刘志军还在当日晚间的《致歉信》中承诺,3月份争取完成签署4.5亿元还款担保,尽快完成债转股、线上债权转让等工作。 

同时,另一家广州的P2P平台好又贷向盛融在线递来橄榄枝,据报道,好又贷希望设立一个新盛融在线平台,把盛融在线的投资者资源和员工资源嫁接过来,好又贷方面持新平台60%的股权实现控股,另40%股权由盛融在线数十名超百万的大额投资人进行“债转股”。随后的一段时间,有上千名投资者拿到提现账户净额5%的提现,刘志军也拿出490万资金,由好又贷分七次代发放。 

然而,由于股权占比等的分歧,好又贷与盛融在线切断了合作。3月30日,刘志军与几名投资人合伙成立新“盛融”,刘志军希望通过新“盛融”开新标,原先那些急需用钱的投资者,可以先作为借款人从新公司借取一定金额,这部分金额可能占投资者在新盛融平台投资额的30%,但同样需要支付一定利息,还款日期与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到了还款期,如果投资人能够还上本金和利息,那么投资者可以取走在盛融投入的所有资金。 

刘志军表示,如果投资人急着要钱,而他暂时无法筹到钱,只有对盛融在线破产清算。如果走到这一步,资产、债权肯定会被贱卖,所有人都会吃亏。而如果新平台开新标,需要用钱的可以先借钱,虽然要付利息,但原来的投资也有利息,可以对冲。等过段时间盛融缓过来了,投资者可以把钱还上,拿回原来投的钱,不会吃亏。 

但新平台进展并不顺利,据媒体报道,从成交量方面看,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6日,新盛融在线成交量仅为约558.56万元。 

5月份,据网友提供的资料显示,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对广州志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事立案。一位已报案的投资者提供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广州志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已立案,特此告知”,落款是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刘志军被监视居住。自2月份出现提现困难后,盛融在线没能从走出泥潭,最终倒闭。

2016年8月15日,法院敦促受害人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登记涉案信息。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盛融在线出问题的真正原因在于逾越了假标自融、设立资金池、违规担保等多条红线,“刘志军本人借多个账号在平台上融资,是最大的借款人”。 

盛荣在线的借款方之一是广东大华仁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华仁盛”)和其诸多子公司。根据工商资料,2014年年底,大华仁盛进行了一次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是刘序仁,变更后是李叙宜。有多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刘序仁即为刘志军的父亲。虽然报道显示刘序仁并没有为儿子背书,但多名投资者表示,正是因为看到刘序仁的身份,才看好盛融在线的前景,将钱投了进去。

此外,网贷天眼统计数据显示,仅用tonyliu一个账号,盛融在线董事长刘志军就在自家平台上共借款1.89亿元。业内人士还表示,刘志军拥有的账号远不止这一个。

对于自融的质疑,2015年2月10日,刘志军在公开信中承认绝大数资金是借给了关联公司广州联炬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高科技企业,但已经退出了关联公司。不过,资料显示,刘志军是盛融在线创始人,亦是联炬孵化器执行董事,直到盛融在线事发,才紧急卸任。

除了自融,违规担保也一直伴随盛融在线。2012年,盛融在线网站显示,其隶属于广东盛融融资担保公司,刘志军是该公司总经理。当年6月,广东盛融融资担保公司退出,公司更名为广州志科电子商务公司,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盛融在线的借款项目都是由这家公司担保。

结束自我担保后,盛融在线的合作公司变更为刘志军担任过总经理的广州联炬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联炬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注册资本金为3333万,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为盛融在线平台担保总额超过7亿元。工商资料显示,联炬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是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具备担保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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