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讯 2月13日消息,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文宣布,其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代码抄袭的系列案件,历经三年七个月的漫长历程,终审判决结果出炉。
回溯案件起源,2021年5月,美摄公司察觉到抖音软件在音视频编辑处理等相关功能代码方面,大量抄袭美摄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摄SDK软件。经过进一步细致的比对分析,美摄公司发现字节跳动旗下的剪映、巨量创意、Faceu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VESDK等另外7款产品同样存在软件代码抄袭问题。基于此,美摄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针对这8款涉嫌侵权的软件产品,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美摄公司还就抖音公司及某员工侵害技术秘密一事,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2023年6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4年5月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作出一审判决。两个一审判决均认定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害了美摄SDK软件著作权,并判令其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2670.4万元。然而,双方对该一审判决结果均不满意,进而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终审判决。在维持一审判决侵权认定的基础上,鉴于一审判决损害赔偿额偏低的情况,进行了改判。二审判决明确要求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此外,抖音公司及某员工必须马上停止侵害美摄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在赔偿方面,九案合并计算,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需赔偿美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8266.8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生效判决有着清晰的认定依据:
其一,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拒绝提交软件源代码,法院依据目标代码反编译比对鉴定以及软件特有内容雷同的情况,判定被诉软件代码抄袭成立;
其二,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某员工接触到美摄公司软件代码,因此认定抖音公司及某员工均侵害了美摄公司的技术秘密;
其三,基于上述侵权事实,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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